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菏建办〔2017〕201号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立即开展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建工)局,市直各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
2017年11月20日20时左右,聊城市高唐县尚品财富城建筑工地发生一起打桩机倾倒事故,造成4人死亡,4人轻伤。事故发生后,省、市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各方主体责任,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各县区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深刻吸取聊城高唐县“11.20”打桩机倾倒事故的惨痛教训,认真贯彻落实龚正省长、于国安副省长和解维俊市长、曹升灵副市长***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守发展决不能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切实利益。
二、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各县区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层级监管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建设单位要对工程安全负首要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程序,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控,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监理单位要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督促建筑施工单位整改到位。
三、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落实防控措施为手段,立即全面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检查方式。县区在建工程采取建设各方自查、县区复查、市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直管工程在各方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范围。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三)检查重点。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四)检查内容。
1.建设单位的履责情况。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首要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按照规定办理建设相关手续,及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执行合同约定工期的情况。
2.施工单位的履责情况。施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相关规定,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专项方案的现场实施等情况。
3.监理企业的履责情况。监理单位制定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理细则,制定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督促施工单位进行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情况。
四、有关要求
1、部署安排。11月22日至11月26日,各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单位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立即对本单位所有在建项目开展自查自改,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11月27日,各县区主管部门要对直接监管的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开展情况于12月5日前报市安监站;12月上旬,市局将对各县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2、严格执法。各县区主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采取果断措施,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实行闭环管理。
3、及时上报情况。各县区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情况的汇总和报送工作,明确责任人。12月5日前将开展大检查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情况上报市安监站。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