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我市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双居全省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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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9日发表
一季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35元,同比增长8.6%,增速位居全省第一,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59元,同比增长9.3%,增速位居全省第一,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5个百分点,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0.7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2.06,比上年同期缩小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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