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十月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我市昨开展宣传日活动
青岛日报讯 昨天上午,我市12个区(市)同时在各自的中心广场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日”活动,设立了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咨询台20多处,出动宣传车10余辆,发
放宣传材料15000多张,从而拉开了我市今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的序幕。
根据省委、省政府2000年召开的全省民族工作会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要求,从2001年起每年的10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
月。今年宣传月期间,我市将推出“迎奥运、促团结、我为青岛添光彩”活动,举办第三届少数民族运动会和第三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以及民族书画展、少数民族征文比赛等一系列
活动,深入动员全市3万多少数民族干部群众,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建设献计出力,推动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各区(市)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也将组织安排丰富多彩的宣传
活动,向市民群众宣传民族政策、民族法规和民族知识,使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