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场馆安检通用规则昨发布饮料标语等定为限带物品
青岛日报北京讯 按照国际惯例,奥运会所有场馆将实行安检准入政策,即所有场馆在锁闭期前都要进行搜爆检查,进入场馆的所有人员和车辆都要接受安全检查。记者昨日从北京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做好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防爆安检工作,实现“安全、顺畅、和谐”的奥运安检理念,北京奥组委安保部门经过反复研究及测试赛实战检验,制定出了《奥运场馆安检通用规则》,用以指导北京奥运会各赛区奥运场馆安检工作。
北京奥组委安保部部长刘绍武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奥运场馆安检通用规则》包括奥运场馆器材设施配备、安检场所分级配备、人力资源配备原则和人身车辆安检技术方法、禁限带物品清单以及针对残疾人、运动员、媒体等不同群体的安检政策共8章20项内容,不仅明确了各种专业工作的原则、方法和程序以及禁限带物品清单,而且提出了本届奥运会适合中国特色的安检政策,为开展奥运防爆安检工作提供了依据。
依据《奥运场馆安检通用规则》,***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放射性物品、有害生物制剂、毒品等七类物品为禁带物品,安检员发现有观众携带此类物品后将依法收缴。观众自带的软硬包装饮料、横幅标语、大型箱包、超长旗帜和旗杆等13类物品为限带物品,安检员发现后将敦促携带人自行妥善处理。该规则还提出,周界有护栏围挡、与外界有物理隔离设施、启用前经过搜爆检查、使用中实行封闭管理、有专门力量控制、对进入人员和车辆实行证件和安检准入的区域为封闭区,并在此基础上规定了“远端安检”、“封闭区到封闭区”、“半封闭区”、“物流车辆安检”、“登车前安检”等相关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不仅分解了场馆安检的压力,也为受检人提供了极大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