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年底前散流物体运输车辆密闭改装
不能再让垃圾车“边跑边漏” 年底前散流物体运输车辆密闭改装
青岛日报讯 建筑垃圾和部分工业废料运输中的撒漏是影响城市市容整洁和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记者从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获悉,为治理这一大气污染源,市政府本月初已发出通告,要求七区范围内从事散流物体运输的车辆今年年底前必须实施密闭改装,8月1日起未密闭改装车辆不能在市内四区和崂山区部分区域内从事建筑垃圾运输。
所谓的散流物体是指在运输过程中易造成撒漏、扬尘污染的物体,包括建筑垃圾、散装建筑材料(建筑沙石、砖瓦、灰浆、渣土)、煤炭(煤渣)、矿石等。市政府规定,七区内运输上述物体的车辆必须实施车厢密闭改装,改装最后期限为2008年12月31日。新增车辆必须符合规定的密闭条件,相关部门方可批准其从事散流物体运输业务。从现在起,在七区范围内从事散流物体运输业务的运输车辆,必须采用篷布覆盖等有效防撒漏措施,方能从事散流物体运输业务。自2008年8月1日起,未密闭改装的车辆不得在市内四区及崂山区松岭路以西区域从事散流物体运输业务,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散流物体的运输审批手续。自2009年1月1日起,未密闭改装的车辆不得在其他区域从事散流物体运输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