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区委区政府重点督办项目落实情况的通报
汕金委办[2013]11号
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市驻区单位: 根据区委三届二次全会报告和区人大三届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所部署的工作任务,区委、区政府以汕金委办[2012]26号文分解下达给各有关单位,并进行重点督办。经过一年来的全力推进,各项目完成情况良好。各单位主要领导都能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均能认真地对涉及本单位的项目进行梳理,逐项建立台账,统计好各个事项的落实、进展情况。2012年度区委、区政府重点督办项目涉及50个单位共110个事项(不包括经济目标考核),目标任务完成结案的事项有49项,占督查事项总数44.6%,较2011年提高11.5个百分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仍需继续推进的事项有59项,占53.6%;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事项有2项,占1.8%。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2012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单位给予嘉奖,由区政府颁发《嘉奖令》,并给予一定奖金奖励。 (一)2012年度,一批单位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取得了国家和省的表彰与认定,根据“两令一书”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予以嘉奖。各单位获表彰和认定的情况如下: 1.区计生局:2012年度获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授予“全国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称号。 2.石炮台街道办事处:2012年度获***授予“全国就业先进单位”称号,获省科技厅授予“广东省数控一代工程示范单位”称号。 3.金厦街道百合社区:2012年度被评为全国科普示范社区。 4.区经信局:2012年度获省认定为“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 5.区科技局:2012年度获省科技厅授予“广东省数控一代机械产品创新应用示范工程培育示范区”称号。 (二)对处置“12·4”坠机事故表现突出的区应急办、月浦街道办事处和金平消防大队予以嘉奖。上述3个单位在处置“12·4”坠机事故过程中反应迅速,措施得力。区应急办迅速反应,靠前介入,做好救治、疏散、安顿群众、受损受伤户理赔的综合协调;月浦街道办事处及时启动应急机制,救治、疏散、安顿群众,并深入细致做好后续理赔工作,事故处置顺利,社会面和谐稳定;金平消防大队在事故救援过程中有效控制了次生灾害的发生,实现零死亡,参与救援的中队及战士获省公安厅记功表彰。 二、对推进区委、区政府交办事项过程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勤于思考寻找工作新亮点,勇于突破克服困难和问题,以坚决的执行力落实区委、区政府交办事项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区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文化(汕头)研究院,在粤东地区率先实现“政产学研”合作在人文社科领域上零的突破;区旧城办坚决执行区委工作会议的决定,以强有力的措施按时拆除了商平路临时搭建物,还路于民;区工业区办针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滞后,且财政资金投入远无法满足的实际,多渠道挖掘园区公共资源,发动企业认捐公益资金,2012年筹集160.5万元,用于完善园区道路及公共设施配套。 三、对未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项目责任单位予以提醒。 (一)列为2012年度十件民生实事之一的光华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未能达到市在2012年12月底前开工的要求。责任单位光华街道办事处应抓紧实施,克服困难,尽快完成平台的建设;区人社局务必进一步加大协调、指导力度,督促光华街道办事处尽快动工建设。 (二)列为2012年度十件民生实事之一的千村环境卫生整治工程中,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未能全部按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2﹞第8次的要求完成。在纪要明确2012年度落实建设的6座垃圾转运站中,5座已基本完成,岐山街道大路社区的垃圾转运站至2012年底仍未落实用地。责任单位岐山街道办事处应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大路社区突破选址难的瓶颈,抓紧建设垃圾转运站;区环卫局应进一步加大协调、指导力度,督促岐山街道尽快选定合适地点,动工建设。 希全区各单位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力度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坚定信心,实干拼搏,朝着建设美丽幸福汕头示范区的目标奋进。 中共汕头市金平区委办公室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