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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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4日发表
不动产抵押权人白银市住房置业担保经纪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平川区长征东路周家地住宅小区14幢5单元502室白房他证平川区字第004444号《房屋他项权证》丢失,现借款人高英已将贷款还清,且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到我单位共同申请注销登记,因我单位无法收回该他项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该他项权证作废。
白银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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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1 00:52:0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