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关于实施市内跨区自由迁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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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0日发表
尊敬的纳税人:
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方便市场主体自由流动,经上级批准,我局决定从2021年7月1日起,对我县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因经营地址变更需要迁移到咸宁市内其他县、市(区)的,取消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区迁移时的清税流程,纳税人的涉税资格、***信息和纳税申报义务全部保留,且主动延续至迁入地,纳税人可实现带税迁移、带票迁移、即时迁移。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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