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咸安区拦河水闸电站灌区等水利工程划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咸宁市河湖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区政府组织划定了咸安区拦河水闸、电站、灌区等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现予以公布。
一、工程位置
1、 大畈陈闸:位于浮山街道办事处;
2、牛鼻潭拦河闸:位于双溪桥镇;
3、王畈拦河闸: 位于马桥镇;
4、马桥拦河闸: 位于马桥镇;
5、幸福堰闸:位于汀泗桥镇;
6、洞口电站:位于桂花镇;
7、四门楼电站:位于马桥镇;
8、南川灌区:位于桂花镇、马桥镇、横沟桥镇、双溪桥镇;
9、双石灌区:位于汀泗桥镇、向阳湖镇;
二、管理范围
根据《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咸宁市河湖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划定管理范围如下:
1、拦河水闸:水闸管理范围包括主体建筑物(构筑物)覆盖范围及外延(护闸地),主体建(构)筑物包括闸室、闸墩、岸墙、翼墙,消能防冲及金属结构设备等,外延范围根据工程等级确定;
2、电站:水电站管理范围包括引水、蓄水、泄水、电站厂房、开关站、管理房等建(构)筑物覆盖范围,还包括为保证管理、维修加固的需要在建(构)筑物覆盖范围外划出的一定管理范围,由工程建筑物等别确定
3、灌区:
A、渠道
管理范围:渠道及其护堤地(填方自外堤脚线、挖方自开口线计起),护堤地宽度根据渠道等级不同分别划定,1~3级渠道为堤脚或开口线外10m、4级~1m3/s以上渠道为堤脚或开口线线外5m。
B、隧洞、涵洞
管理范围:包括洞身及进出口,进出口范围大小可根据工程等别确定,一般自建筑物外边界外延10~20m。
C、管道
含地面架设和下埋管道,参照渠道划定依据及标准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下埋管道应在地表相应位置设置标识及标志。
管理范围:管道外边界外延10m。
D、渡槽
管理范围:渡槽槽身投影面两侧10m,两端为100m。
具体情况如下:
1、大畈陈闸:管理范围线长度1017.31m,管理范围面积***025.30m2;
2、牛鼻潭拦河闸:管理范围线长度1035.17m,管理范围面积70844.95m2;
3、王畈拦河闸:管理范围线长度808.75m,管理范围面积42526.38m2;
4、马桥拦河闸:管理范围线长度1377.62m,管理范围面积117775.97m2;
5、幸福堰闸:管理范围线长度733.07m,管理范围面积32791.43m2;
6、洞口电站:管理范围线长度273.41m,管理范围面积3014.76m2;
7、四门楼电站:管理范围线长度133.98m,管理范围面积1238.98m2;
8、南川灌区:管理范围线长度140019.60m,管理范围面积2047101.60m2;
9、双石灌区:管理范围线长度48332.90m,管理范围面积621026.39m2;
各乡(镇)、街办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水利工程的管护工作,按照划定的范围落实相关管理规定,确保管理范围内水生态水环境安全。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咸安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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