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孚信湖北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t5氯2戊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瑞孚信湖北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t5-氯-2-戊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⑴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3000t5-氯-2-戊酮项目
⑵建设地点
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
⑶项目概况
瑞孚信湖北药业有限公司拟在荆门市化工循环产业园内新建,项目建成后可年产3000t5-氯-2-戊酮。本项目总投资额为6177.97万元。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点
2.1废气
全厂废气主要包括反应废气、蒸馏废气、过滤废气等,全厂废气采取“生产线预处理(可选)、分类集中处理、集中排放”的原则处置,具体分述如下:
①车间预处理
车间预处理主要是针对生产线中的无机废气(酸性气体、碱性气体及粉尘),分别采用的预处理措施为:三级水吸收+两级碱洗(酸性气体),三级水吸收(碱性气体NH3),两级(旋风+布袋)收尘回用(药物粉尘)。
②分类集中处理
本项目废气种类众多,但总体包括:氯代烃、氟代烃及其他有机废气。
氯代烃废气经车间专门风管收集后,引至二氯甲烷处理装置(冷冻水水封+活性炭吸附)DW001处理。
氟代烃废气经车间专门风管收集后,引至氟代烃处理装置(冷冻水水封+活性炭吸附)DW002处理。
其他有机废气进全厂有机废气总管,引至RTO系统处理。
RTO处理系统包括:前预处理(两级碱洗)+RTO催化燃烧+后处理(一级水洗+两级碱洗)。
③集中排放
氯代烃处理后尾气、氟代烃处理后尾气及其他有机废气燃烧尾气全厂设置一根35米高排气筒集中排放。
若酸性气体不含其他有机废气,则车间预处理三级水吸收+两级碱洗后,即从车间顶部排气筒排放;若含有机废气,则根据“分类集中处理原则”处理后,再经总排气筒排放。
若碱性气体不含其他有机废气,则车间预处理三级水吸收后,即引至全厂集中设置的一根40排气筒排放;若含有机废气,则根据“分类集中处理原则”处理后,再经总排气筒排放。
药物粉尘两级除尘后,若不含其他有机废气,则各生产线单独设置排气筒,引至所在车间顶部排放(排气筒高度高于周边200米范围内最高构筑物5米,具体分别确定);若含有机废气,则按照“分类集中处理原则”处理后,再经总排气筒排放。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生产车间物料离心、转料、干燥等工序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恶臭气体和储罐区的无组织废气。为了有效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挥发,拟建项目采取化工企业较为成熟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并符合《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等对有机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的要求:
①采用密闭工艺,罐区物料经过管道和计量泵增压输送,部分液体物料选择真空抽入滴加罐的方式,以此控制物料投加过程中无组织废气的产生。
②车间过滤器、离心机等均采用封闭式设备,废气集中收集后经车间冷凝预处理再引入厂区废气处理系统集中处理;尽量减少车间中间储罐物料的存储时间,控制无组织排放。
③采用质量可靠的设备、管道、阀门及管路***,增强运行管理,准时更换相关零部件,减少装置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降低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量。
④在工艺允许的条件下,尽量减少物料输送管线阀门、法兰等连接,物料转移采用管道转移。
⑤对污水处理站各单元进行封闭,恶臭气体引入全厂废气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2.2废水
全厂生产废水主要包括蒸馏母液、中和废水、过滤废水、洗水,主要为含盐废水及可生化废水等,废水采取“分质处理、车间预处理、末端处理”的原则,针对蒸馏母液、中和废水等含有有机物和盐分较高的废水,在生产线进行蒸馏浓缩析出晶体,冷凝液集中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至胜科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对竹皮河影响甚微。
2.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电机、真空泵、压缩机、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本报告要求,对高噪声设备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进一步具体化,建议如下:
①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在噪声级较高的设备上加装消音、隔音装置,如对各种引风机均采取减震基座,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风机、空压机的入口设有消音器,并安装在室内;风管上设置补偿节来降低震动产生的噪声。真空泵和反应釜等噪声较大的设备置于密闭房屋内,窗户安装玻璃,墙面作吸声处理。
②总体布置上利用建筑物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不布置于临近边界处,避开边界内外的敏感点,以增加声传播距离的衰减量。
③搞好厂区内绿化,以使环境噪声值达到环境噪声标准的要求,同时生产区与办公生活之间设有绿化带,能有效降低噪声对办公区的影响。
④在高噪声源附近尽可能不设置固定岗位,而进行巡检。对在高噪声源附近工作的工人,按劳动安全卫生要求发放劳保用品(如隔耳塞、耳罩等),并执行工作时间制度。
在严格落实以上防噪措施后,设备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周围居民的生活产生影响。
2.4固废
拟建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废包装袋外售。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理。
三、环境影响概述
项目各项大气污染物处理后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项目废水经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项目对各设备采取严格的防噪降噪措施后,项目噪声可以做到厂界达标;项目固废全部妥善处理不外排。本项目采取一系列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排放均能满足环保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⑴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
⑵项目不可避免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只要认真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措施,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
⑶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在严格贯彻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调查事项包括:⑴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了解情况;⑵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社会有何影响;⑶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⑷拟建项目对环境产生哪些方面的不利影响,项目应采取何种环保防治措施;⑸公众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⑹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项目审批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反馈至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瑞孚信湖北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总
联系方式:159****8005
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见本公示第五条。
环评单位:湖北荆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24-2351332
邮箱:jmhbs@vip.163.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