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的通知
为做好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2020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的通知》(鄂农计发〔2020〕5号)文件要求,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沙洋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工作,坚持“公开申报、择优选择”原则。结合我县实际,项目资金拟用于支持秸秆“五化”利用和收储运服务体系建设。
二、 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月25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应提供的材料
提供营业执照、秸秆过磅单、收购台账、销售秸秆农户签名和购销合同、资金支付票据或销售票据复印件、所在村委会证明材料、企业带贫情况等。厂房有新建或者扩建的提供建筑施工合同、建筑安装业***及银行转账支付凭证;设备类提供采购合同、***及银行转账支付凭证等。
四、评审程序
主体申请、审阅资料、专家评审、县农业农村局审核。
五、材料报送地址
沙洋县农业农村局农村能源办公室(荆河路3号)
联系人:王鹏群 电话:0724-85***332
***:沙洋县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表.docx
沙洋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