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干事创业标兵系列报道之二——李敬东切实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
从新市镇城畈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社到钱场镇盛老汉土地股份合作社,再到全县351个村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证,我县股份权能改革试点任务全面完成,223个村集体收入达9787万元,比改革前增长28.6%。
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局长李敬东作为我县农村资产股份权能改革的参与者、筹划者和实践者,切实赋予了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让农民在改革的进程中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勇于担当作为,务实重行抓改革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是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重大制度创新之后,中央部署的又一次管长远、管全局的重大改革,涉及农村生产关系的重大举措,是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重大改革。2015年,我县承担全省唯一的国家级试点——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后,李敬东深感责任重大。
“改革就是要解决农村集体资产权属模糊、产权虚置的问题,同时激活农村生产要素潜能,为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开辟一条新路。”李敬东很明确自己的工作思路。
为了坚守法律底线,把握正确的改革方向,李敬东给自己定下了无数个“小目标”——学习文件、研究外地成功经验、实地调研。
每天上班下班,李敬东的公文包里都带着《***、***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只要有空闲时间,李敬东就拿出来细读。了解政策后,李敬东马不停蹄,开始研究各地改革的成功经验,到各地进行实地调研,掌握本地实际,为改革铺垫了基础。
大胆探索创新,推动改革举措落地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在经过学习、调研之后,李敬东对如何开展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有了新想法。
很快,李敬东主持起草了《京山县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等10个方面的政策文件,在试点村的选择上,充分考虑不同村的资产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确定了资产类、资源类、资产资源类和无资产资源等四种不同类型的村开展试点,成功地探索出了不同类型的村股份配置的办法,丰富了改革实践,拓宽了改革的范围,为全县顺利进行改革奠定了坚定的基础。
参与改革的村干部都说,最难的是清产核资、清人分类、股权配置。
“清资产说起来简单,但是由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多年,资产属性交错重叠,算清楚并不简单。”李敬东说。
为全面抓好改革试点工作,李敬东亲自参与新市镇城畈村、永兴镇老柳河、钱场镇荆条村的试点工作,与试点村工作专班一起深入农户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全程参与清产核资、成员身份认定、股权配置、章程的起草、成员大会的召开和选举工作,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帮助试点村解决了大量的具体问题。
俗话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新市镇城畈村户均占有量化经营资产22.76万元,2014至2016年户平分红7018元。通过发展联合经营性、实体带动型等土地股份合作社,推动了社会资本、人才、技术向农业农村集聚。钱场镇荆条村等3个村用集体资源、321户农户的土地经营权与盛老汉家庭农场组建土地合作社,发展稻田综合种养,亩平收入达2万元以上,农户通过保底分红和二次分红,亩平收益近4000元。
“我家5口人,配了239股,这次分了三年红利,每股93元,一共分了22227元。”城畈村2组村民吴大瑞说。
2016年,我县试点工作圆满成功,为全面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提供了经验。近年来,湖南、江西、安徽、山东、河南及省内各县市(区)有50多批到我县学习参观。
试点工作结束后,李敬东也毫不松懈。他结合工作实际,总结出了“三清理明确底数、三步走固化股权、四规范赋予权能、二合作激活要素”的“3342”工作法,得到了农业部考评组的高度肯定。省委书记蒋超良在全省“三农”工作会议上强调,京山县股份权能改革的“京山实践”要在全省推广。
改革盘活了沉睡的资金、闲置的资产、可用的资源,增加了农民收入,增强了农村集体经济实力。2016年,全县223个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9787.28万元,比改革前增长28.6%。通过实施集体经营分红,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