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管理整改措施
2012年1至2月全市城市管理质量综合考核,我区因绿地缺失、绿化带杂草较多等管理不善影响了城市管理质量综合考核成绩。2月22日,我局绿化部门组织区内绿化施工单位葛洲坝风景园林有限公司、宜都市三川绿化公司、宜昌山水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加冠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市西园绿化有限公司、宜昌市森花园林公司、宜昌市峡州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和绿化管养承包单位宜昌安诚绿化有限公司、宜昌三峡绿地有限公司等单位绿化管理责任人召开了会议,会上各单位对绿化管养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并提出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绿化施工完毕已进入养护的绿地,建设单位要对绿地内死亡的植物进行补植,清理绿地杂草,尤其是先锋路樱花和金岭北路木兰科植物、草坪损坏、缺失较多,要及时进行补种;人行道、花坛因施工损坏的,施工单位要进行修复;对因道路、场平等建设临时占用花坛,施工完毕的,建设单位要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恢复。各绿化建设单位必须在3月10日前将工地养护管理整改到位,3月11日,绿化部门组织检查。
二、绿化施工监理公司负责对各绿化施工建设单位下发绿化补植、绿化管理整改书面通知。
三、正在施工的临江路江边段绿化工程必须在3月中旬完工,否则按合同扣罚,拖欠工期引起的监理费增加也由建设单位承担。
四、安诚绿化公司和三峡绿地公司两个管养单位日常管理必须定员。安诚绿化公司至少6人,其中现场作业人员不少于5个;三峡绿地公司至少4人,其中现场作业人员不少于3个。绿化作业人员作业时要穿标志服,标志服印制各单位的名称。此项规定从3月1号开始执行,每次检查发现缺一人或未穿标志服,扣罚管养经费50元。特殊情况需要增加现场作业人员的,各管养单位必须确保到位。各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
五、绿化部门安排绿化建设单位、管养单位的工作,最迟动工日不能超过3天,除草、打药要及时动工,紧急特殊情况由绿化部门另行通知。凡超过3天不动工,不论原因,区绿化部门将另行安排,发生的费用从承包工程进度款和管养经费中扣除,并处以罚款。
六、近期绿化管养工作重点是抗旱、除草和补植。一是建设单位和管养单位要将干死的苗木全部清除出场,只叶片干死的将叶片打掉,并清理绿地内杂草。管养单位3月10号要将管片范围内因管理不善枯亡的树木、裸露空地进行苗木补植;二是全面组织一次抗旱,江边段旱情已十分严重,施工单位要尽快组织抗旱工作;三是预防病虫害,春季是病虫频繁发生期,有些地段病虫害已经开始发生。建设单位和管养单位3月初进行全面打药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