猇亭区出台绿色惠民殡葬实施办法
(通讯员 杨彩雯)近日,猇亭区出台了《猇亭区绿色惠民殡葬实施办法》,将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促进殡葬改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更好地满足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殡葬服务需求。
据悉,该区2015年出台了试行办法,本办法在总结四年多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经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实施。本办法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
一、扩大惠民对象范围。从2020年7月8日起,辖区所有城乡居民(含暂住人口)丧葬时均可享受基本殡葬服务、集中办丧服务和生态安葬补助等政策。
二、增加补助项目并提高标准。(一)基本殡葬服务费。在猇亭区内死亡并实行遗体火化的,按照标准免除基本殡葬服务四项费用,即遗体接运费、遗体冷藏费、遗体火化费、骨灰寄存费等。(二)集中办丧服务费。在水晶山陵园集中办理守灵、祭悼等办丧活动的,按每例20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实际费用不足2000元的据实补助。(三)生态安葬补助费。逝者骨灰在水晶山陵园指定区域实行草坪散撒、花坛散撒的不收取费用;在壁墓一区、壁墓二区安葬的,每例补助500元;实行草坪葬(不保留骨灰)、树葬的,每例补助2000元。(四)辖区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水晶山陵园指定公益性墓区安葬,免除墓位费用2600元;在水晶山陵园经营性公墓安葬的,每人补助2600元;鼓励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制定配套措施,对入园安葬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适当补助。
三、简化办理流程。逝者家属可凭相关资料,在水晶山陵园接受一站式服务,相关费用直接减免。区殡仪服务公司按季度汇总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报区财政局按程序拨付相关资金。(猇亭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