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军法院民商事审判多举措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本网讯(通讯员殷红霞)今年来,点军法院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立足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扎实推进民商事审判“一二三”工程,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取得了突出成效,为点军区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该院坚持“一个追求”,当好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者。坚持把“案结事了”作为民商事审判追求,积极探索和实行符合实际、富有特色的调解机制。一是强化理念,多方调解。要求所有法官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做到真正执行法律、真诚对待当事人,使当事人理解法官为他们解决纠纷的良苦用心,从“法官乐于调解,善于调解”向当事人乐于调解发展;采取全天候方式,只要当事人有调解意愿,可以随时进行调解,在必要时还可请求审判长、庭长、院长共同做调解工作,并积极与基层组织、政府部门等沟通,联合各方力量进行全面调解。二是不遗余力,全程调解。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的全过程,开庭前,庭审中,庭审后,甚至在宣判时都不遗余力地做当事人工作,努力促成调解,化解双方矛盾。三是案例释法,促进调解。为使法理解释得到当事人理解和信服,采取在报刊上剪辑,或者在网络上搜寻类似案件判例提供给当事人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打消当事人猜疑和庭审时对抗情绪,使许多看似复杂、难以调解的案件得以化解。
实施“两项制度”,当好社会管理创新的推动者。一是建立完善矛盾预警处置机制。对案件信访倾向、当事人过激行为、群体性纠纷可能性进行风险评估;对敏感案件、重点案件提前制定处置预案,及时消除不稳定隐患。二是建立巡回审判机制。以桥边法庭车在法庭为平台,实行***立案,***调解,***审判;同时依托交通法庭,方便、快捷地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并发挥点军交警大队、司法局等单位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中的合力,增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力量,积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开展“三项活动”,当好社会管理创新的促进者。一是建立典型案例网上公布和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在网站上公布社会关注的重点案件及其裁判文书等;在典型案例的审理过程中,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执法监督员及相关社会群体的代表旁听案件,以座谈、研讨等形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为指导审判,做出合理正确的裁判奠定基础。二是开展司法建议活动。围绕民商事审判中发现的社会管理中的不稳定、不和谐因素,针对苗头性、源头性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提早预警。三是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和联络走访活动。通过媒体、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定期及不定期的宣传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扎实开展法律“五进”活动,变被动司法为主动***服务,把司法为民的理念转化为具体的便民服务行动,坚持服务“全天侯,无障碍”的新理念,通过“送法进企业”、发放征询意见函和做好诉前服务等措施,使点军区区企业“平时做保健,有病不住院”,把官司化解在法院大门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