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发布的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三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蔡甸区俏邻居何学超市经营的牛肉豆(生产日期2020年11月1日)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30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武汉市蔡甸区俏邻居何学超市经营的由汉川市金永发炒业专业合作社2020年11月1日生产的牛肉豆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于2020年12月10日出具检验报告,报告检验项目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现场检查,该超市未发现同批次涉案产品。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11月25日从武汉世纪荣光商贸有限公司购进汉川市金永发炒业专业合作社2020年11月1日生产的牛肉豆1件,共 4.4千克,至案发时涉案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二、个体工商户刘冲天经营的黄骨鱼(购进日期:2020-12-04)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12月4日武汉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蔡甸区个体工商户刘冲天经营的黄骨鱼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性抽检。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在该案调查过程中,个体工商户刘冲天注销工商营业执照,停止在原经营场所继续经营,随后变更联系电话,致使案件无法调查。2021年2月4日,经审批中止案件调查。
三、武汉红星莲花湖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知音12莲花湖酒(浓香型白酒)(规格500ml/盒 42%vol 批号2018-07-09 )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10月20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武汉红星莲花湖酒业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生产的知音12莲花湖酒(浓香型白酒)(规格500ml/盒 42%vol 批号2018-07-09 )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于2020年11月17日出具检验报告,报告检验项目甜蜜素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现场检查,该公司的成品库中未发现上述批次成品。当事人于2018年7月9日生产知音12莲花湖酒(浓香型白酒)(规格500ml/盒 42%vol )60盒样酒,公司食堂聚餐自行使用12盒,抽样送检使用4盒,剩余44盒至案发时未流入市场销售,当事人获知不合格产品信息后主动销毁44盒涉案产品。
当事人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白酒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该单位自查,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为现行生产的的基酒与原红星酒厂遗留下来的基酒发生混用现象。该公司针对上述原因,已采取措施加强了生产工序等关键环节控制,加大了原料检验和成品出厂检验控制措施。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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