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公车私用和违规停放明察暗访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区)、区直各单位:
2018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根据区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决定在2018年元月1日—2018年2月21日期间,对全区公车私用、违规停放以及出行报备情况进行常态化的明察暗访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定点封存制度。活动期间,各镇、各单位(二级单位由主管局负责传达落实)要严格落实我区公务用车定点停放有关规定,全区所有的公务用车除特殊情况报备到外地出差的公务用车外,其他公务用车下班后,应一律停放在各自单位办公区;双休日期间车钥匙交由单位集中管理,严禁将公务用车停放在单位生活区,真正做到执行规定不变通,严格要求不走样。
二、严格执行出行报备制度。各镇、各单位元旦春节期间确因应急公务需要使用应急公务用车的,要严格按照公车出行报备管理规定,要将出行原因、出行时间、出行地点、使用人等写出报告,送公车办同意后方可出车,严禁不报擅自出车、先出车后报告现象,真正做到逢出车、必报备,零漏报、零违规。
三、在活动期间尤其是双休日和国家法定的节假日期间,因公报备出行的公务用车,在襄阳市所辖范围内一般不得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辖区以外确需通过高速公路出行的公务用车,要按照事前规划报备的出行线路行驶,避免中途调整或变更出行线路。
四、做好出车台账记录。各镇、各单位分管公车的领导和同志一定要切实履行责任,要认真做好节假日车辆出行报备管理记录,坚决堵住公车管理漏洞。
五、区公车办明察暗访小组将在活动期间,通过交管“天眼”系统、蹲点设卡以及突击检查等方式进行全方位检查,对各单位公务用车封存停放以及出行车辆报备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及时上报区纪委。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报请区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单位相关负责人纪律责任。
襄州区公车办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