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国标规范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
10月1日起,中心国税窗口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以纳税人为中心、视纳税人为客户,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为纳税人提供统一的纳税规范服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文件精神,为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中心国税窗口及时修订了相应的办事指南和一次性告知书,并按总局的要求严格实施。一是简化了资料,对来办证的企业纳税人不再收取验资报告和房产证明、租赁合同,对个体工商户不再收取房产证明、租赁合同;二是一律实行免填单,根据报送的资料纳税人不再填写《税务登记表》,而是由工作人员现场制作税务登记表交纳税人签字确认;三是提高效率,窗口对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核对齐全后当场办结发证并及时补录登记信息和鉴定税种,确保纳税人信息能最快转入下一环节。通过统一的纳税服务规范,国税窗口把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长期化、制度化,把为民服务落到实处,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