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法院积极调解物业合同纠纷案
5月20日,团风县法院立案受理多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案件承办法官主动沟通、积极调解,促使纠纷以调撤方式了结。
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某物业公司将其服务小区的多名业主起诉至法院,请求支付拖欠多时的物业管理费。为提高纠纷化解实效,化解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存在的矛盾,案件承办法官在案件送达时,主动***与各业主了解情况、倾听业主想法,向业主询问拖欠物业费的原因,并实地查看业主反映存在的问题。同时将业主反映问题及时向物业公司反馈,告知物业公司同时应思考自身在服务业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与业主进行沟通调解,促使一些案件在开庭审理前即达成和解方案,物业公司主动撤诉。
对部分开庭审理的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及庭审后,法官充分把握物业纠纷“业主诉求多样化”“抗辩理由集中化”等特点,从法理情多角度对双方争议问题进行详细解读,倾听案件当事各方想法,释明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产生纠纷的弊端和后果,向业主进行普法式调解,同时鼓励物业公司努力提升服务水平,用实际行动修复自身形象,使物业企业在业主间信得过、立得住。
最终,该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大部分顺利以调撤方式案结事了。(通讯员程荣 付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