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7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博格思众(常州)热交换器有限公司汽车空调用贮液干燥器生产技改项目 | 常州新北区奥园路28号 | 博格思众(常州)热交换器有限公司 | 常州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52万美元,在新北区奥园路28号,建设汽车空调用贮液干燥器生产技改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汽车空调用贮液干燥器85万台的生产能力。 | 1、废水: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标接管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项目酸洗工段产生的盐酸无经收集并采用二级碱吸收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钎焊工段产生的烟尘经收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对场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采取可靠地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 受理公示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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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 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 |||||||
反馈意见方式 | 联系人:项目管理处 联系电话:0519-85163087、85177984 传真:0519-85163087 | |||||||
听证权利告知 |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