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全面落实河长制nbspnbsp确保水生态环境健康发展
10月11日,为切实加强炎陵县河道管理与保护,县国土资源局召开相关部门工作会议,进一步落实河长制管理责任,提升河流保护管理水平。
会议要求,一是进一步保障河道治理项目用地,指导征用地、储备地污水收集和处理。二是进一步指导监督河道范围内土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三是进一步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落实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治理措施,尽可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规范河流保护区外采石采沙管理。四是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与执法。将河道范围内土地利用监管纳入日常土地动态巡查管理,严厉打击河道管理区域内违法用地行为,对河道管理方面涉及本部门有关规定的问题,将严格依法依规查处。
下阶段,县国土局将紧紧围绕“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坚持“空间均衡,水土同治”的治理方针,保护水资源,防止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全面落实河长制。
[责编:邹密 校稿:潘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