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代表视察法检两院司法公开工作
县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现场
近日,株洲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了陈某、杨某某、肖某某、李某某犯盗窃罪一案,担任此案审判长的是株洲县人民法院院长黄玉丰、担任公诉人的是株洲县检察院检察长陈毅清,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禧瑰,副主任郭兴龙、何沙、李桂香、曾永中、张国雄以及30余名县人大代表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这起案件的公开审理除中间休庭十五分钟外,共进行了两个多小时。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坐在旁听席上,自始至终认真旁听了案件的审理。由于诉讼双方准备充分,证据确凿,案件审理进展顺利。代表们表示,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形式很好。通过旁听法院庭审,既可以直接了解法检两院的工作,掌握审判人员公正司法的具体情况,也有利于促进庭审工作的进一步规范,也从具体的案例中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有利于更好地履行代表职权。
庭审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还和县法检“两院”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县法院、检察院负责人从狠抓执法办案,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落实司法为民,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公信、坚持公正廉洁,扎实推进过硬队伍建设等方面对一年来的工作作了详细的汇报。
罗禧瑰在对县法检“两院”的工作予以肯定后 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坚持把深化公开作为常态,把不予公开当例外。要进一步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公开机制,切实增强司法透明度。二要坚持把强化监督作为常态,把封闭办案当例外。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充分发挥内外监督作用,让审判权力、检察监督权在阳光下运行,使每一件司法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三要坚持把处罚不公开行为作为常态,把不予处罚当例外。进一步加强法检干部队伍 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工作,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不断提高审判队伍、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法律水平和公开办案能力。对抗拒司法公开工作的,应当追责的要坚决进行处罚,以切实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司法不公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