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召开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专题工作会议
3月24日,炎陵县召开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安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相关工作。
根据《***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5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炎陵实际,我县相继出台了《炎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炎陵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优化了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了炎陵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
会上,县财政局负责人汇报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情况及后段工作安排;县扶贫办负责人汇报了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情况;与会人员围绕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开展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就如何做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会议要求,一要强化思想认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时间紧、任务重、资金量大、涉及面广,是中央政策部署,百姓高度关注的一项重要民生任务,要通过资金"大整合",产生脱贫攻坚"强效果",让脱贫工作"看得见、摸得着",要树立典型,培育特色,使脱贫成效群众满意,上级认可。二要强化具体操作措施。通过"定资金、定项目、定责任、定时间"的"四定"举措整合资金、安排资金,加快"六大工程"、发展生产、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建设,明确"七个一批""六大工程"责任单位,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三要强化监督管理。要出台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行扶贫资金"三个专、两不准"制度,"三个专"即设立专账、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两不准"即扶贫资金、整合资金不准用作工作经费、利息一分一厘不准动用;要规范报账程序,结余资金必须收回财政;要严格执行招投标政策,确保工程质量,杜绝"豆腐渣"工程;要严格监督和问责,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对扶贫资金进行全面专项审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确保每一笔资金有去处、见实效,县监察局对挪用、挤占等违反资金使用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依纪进行严格查处。
据悉,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范围包括中央、省、市统筹整合下达到炎陵县的精准扶贫资金;中央、省、市下达到县,分配权限下放到县,由县级分配项目资金的涉农资金;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新农村建设资金、小型农田重点项目县级配套资金、林业生态保护支出专项资金,还包括涉农项目上级安排及本级安排、当年安排及结转资金(跨年度资金)、存量资金及增量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统筹后,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七个一批"和"六大工程"进行安排使用,实施精准扶贫,重点倾向于贫困村出列和贫困县"摘帽"等。
县领导饶祥明、盘晓文,相关县直部门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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