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4)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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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6日发表
关于接受汪静安辞去县四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
决 定
(2014年5月29日团风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汪静安的辞职报告和县纪委团纪审〔2014〕2号文件要求,按照代表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决定接受汪静安辞去县四届人大代表职务。
团风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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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 09:14:3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