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毕节市纪检监察机关处分1536人
今年以来,毕节市纪检监察机关集中统一问题线索管理,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形成了有力震慑。
执纪审查持续发力。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538件,结案1365件,处分1536人,持续保持平稳上升趋势,分别增长13.7%、12.6%、14.6%。其中,乡科级干部立案199件259人,处分217人,分别增长54.3%、56%和55%。移送司法机关39人,增长50%。
“探头”作用逐步凸显。市、县纪委派出派驻机构积极发挥监督“探头”作用,共立案197件,增长77.5%,其中市纪委派出派驻机构立案14件,增长180%,县(区)纪委派出派驻机构立案183件,增长72.6%,体现了“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护航民生重磅推进。乡镇纪委把严肃查处截留私分扶贫款、侵占各种惠农补贴、贪污挪用救济物资等作为重点,共立案审查违纪案件1091件,增长6.8%,处分农村党员干部1021人,增长5.8%,其中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583人,增长16.1%。通过对民生领域违纪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表明了全市各级党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