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仲裁委员会关于表彰2014年度优秀仲裁员和先进工作单位的决定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威海仲裁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幸福威海和依法治理的工作大局,增强“大仲裁”意识,强化“大发展”理念,仲裁各项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和改进,服务质量和审理水平逐步提高,按期结案率和快速结案率分别达到92.7%和51%;受案数量和标的额大幅上升,去年共受理案件515起,涉案标的额达13.75亿,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8%和76%,过亿元的大额案件呈上升趋势;宣传推广力度不断加大,广泛开展了“仲裁进企业、仲裁伴你行”主题活动和纪念仲裁法颁布20周年纪念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重视仲裁员的聘任、培训、联络和使用,进一步扩大了仲裁员的使用范围,全年使用非驻会仲裁员办案769人次,非驻会仲裁员的作用得到较好发挥;机关建设推行规范化管理,干部队伍素质整体提高,在市直机关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达标,考核名次明显前移。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体仲裁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凝聚着全体仲裁员的辛勤努力、无私奉献和智慧力量,展示出新一届仲裁员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仲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威海仲裁委员会决定授予于立强、于杰、王卫东、龙海、闫飞、刘秀峰、毕务琳、毕明科、李进成、李海峰、张建芬、张曦、陈瑞志、赵亚海、贾彬(按姓名笔画排列)15名仲裁员为“优秀仲裁员”荣誉称号,授予文登工作站、乳山工作站为“先进工作单位”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仲裁员和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做大做强威海仲裁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仲裁发展面临重大机遇。威海仲裁委员会号召,全体仲裁员、基层工作站和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以表率为动力,按照争当“走在前列”排头兵的要求,强化仲裁理念,增强进取精神,依法履行职责,公平公正办案,提高办案技能,宣传仲裁制度,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为开创我市仲裁工作新局面,加快建设现代化幸福威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威海仲裁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