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加强企业工会建设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百日攻坚行动
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我市认真开展了“加强企业工会建设、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百日攻坚行动。
我市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的目标是,各区、各有关部门所属非公有制企业建会率达到90%,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建立工会组织;职工入会率达到95%,农民工入会率达到80%;已建工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70%以上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80%以上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签订率达到100%,规模以上私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签订率达到85%,中小型私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签订率达到48%;凡是获自治区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状、经营者获“五一”劳动奖章的企业必须建立工会组织及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这次百日攻坚行动的工作重点是,工业园区新投产开业的企业,规模小人数少的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和餐饮、娱乐、金融、保险等第三产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新社会组织,未成立工会的劳务派遣公司及未加入工会的劳务派遣工。
为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两制权,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转发了《市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工商业联合会于近日召开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并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年活动”的通知》,要求各企事业单位认真开展工资集体要约活动,对无故不履行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业责令改正,同时将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及履约情况列入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孙广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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