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依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实行适时动态调整机制。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15万元;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25万元。
(一)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解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封顶线为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按照国家统计局遂宁调查队发布2019年我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865元计算,我市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年度封顶线为24865×6=149190元。考虑到城乡居民封顶线有6年未调整和参保基数大的因素,为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负担,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为15万元是适当的。
(二)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25万元。解读: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规定,据市统计局初步估测数据,2019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59290元,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59290×4=237160元,考虑到已有8年未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也运行在安全线以上,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25万元是适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