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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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蓬溪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暂存约2000方垃圾渗滤液,一体化设施处理效果差 |
责任单位 | 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责 任 人 | 敬成明 |
联系电话 | 0825-5428221 |
整改目标 | 蓬溪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暂存约2000方垃圾渗滤液,一体化设施处理效果差 |
整改措施 | 1、建成渗滤液回灌系统。建成后将处理后渗滤液的浓缩液回灌至垃圾堆体,通过过滤截留降低其含盐量削减浓度,达到提升一体化处理设备效能的目的。 2、项目实施期间渗滤液处理设备暂时处于停运状态,采取渗滤液外运方式进行处置,减少暂存渗滤液数量,提升应急储存容量,确保渗滤液储存安全。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项目于2021年7月19日全面完成,26日投入使用。通过约50天运行测试,运行情况稳定,达到了预期效果。 2、一体化渗滤液处理设施于2021年7月26日完成调试,8月5日开始达标排放,截止2021年9月15日累计达标排放量约2000m³。 3、认真贯彻执行***《关于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有关文件规定,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推动整改项目落实,通过严谨严格的整改达到了更好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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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整改现场图片
1、渗滤液回灌系统建设
2、渗滤液外运处置
3、一体化渗滤液处理设施复产效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