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三个精准推动个税汇算清缴工作见实效
2021年是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的第三个综合所得汇算期,汇算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确保代扣代缴53家机关单位履行好纳税义务,依法享受政策优惠,让纳税人应享尽享个人所得税改革红利,梁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担当作为、主动真抓实干,三个精准推动个税汇算清缴工作见实效。
一是吃透文件精神,精准落实政策措施。第一时间召开个税汇算清缴工作部署会,传达学习政策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财务工作人员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咨询,精准领会政策,并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进行宣传解读,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拓展个税政策宣传的力度、广度和深度,确保纳税人及时掌握汇缴政策、汇缴渠道和汇缴流程,让政策落地生根。
二是注重归纳总结,精准申报个税数据。个人所得税工作具有独特的复杂性,尤其新税法颁布,专项附加政策实施以来,在复杂的工作要求下,我局财务工作人员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个税申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细化统筹,针对每个纳税人量身定制具体的申报方案,开展纳税申报统筹规划,确保尽享个税改革红利。2021年度局机关个税综合所得汇算申报900余人,申报率达100%。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精准推动问题解决。对于新税法和新系统给大家带来的疑惑,多次加班加点不厌其烦的进行解答,不遗余力的完成此次汇算清缴工作,截至目前针对机关干部职工进行2021年度局机关个税综合所得申报及汇算清缴工作累计服务5500余人次。平时注重沟通协调,争取理解支持,积极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此外,财务工作人员还积极督促机关干部职工进行汇算清缴,帮助有需要的职工根据步骤提示在个税APP上进行操作,面对面指导完成申报工作,服务精准,主动创新。
目前,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汇算清缴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下一步,梁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在此基础上不断总结完善经验,完善流程,提标提质,争取把2022年度个税申报、汇缴工作做得更好,继续为机关各部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周光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