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告广州市五次枋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五次枋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五次枋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TR69),因你(单位)未为原工伤职工胡安丰(公民身份号码430724********5015)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依法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经其本人申请,我市工伤保险基金已于2021年5月先行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合计36324.13元。对于你(单位)依法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舒绍连的工伤保险待遇一案,我中心已立案处理。因你(单位)无法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社会保险基金追回决定书》(穗埔社保追字[2022]66号),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广东省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等规定,现需你(单位)依法偿还胡安丰工伤保险待遇合计36324.13元。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到广州市黄埔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欣兰大街2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409室,联系电话:020-82553654)配合处理。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中心将通知相关银行从你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银行账户中扣回相应金额或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符合严重失信人员行为的,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