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财政局积极落实高中及以下学段生均公用经费提标政策
为全面落实“两个只增不减”总体要求,更好地促进和支持芝罘区教育事业发展,从2022年春季学期起,我区进一步完善生均公用经费经费保障机制,提高高中及以下学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一是提高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支持学前教育公办民办并举,幼儿园(含普惠性幼儿园)由每生每年710元提高至810元,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正常保育教育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费用支出,普惠性民办园由幼儿园统筹用于保育教育活动等方面支出。
二是逐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小学由每生每年710元提高至910元,初中由每生每年910元提高至1110元,主要用于学校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三是进一步提高高中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高中阶段在2020年每生每年1000元的基础上再提标,提高至生均每年1500元,主要用于学校日常运转支出。
四是提高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特殊教育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至11100元,随班就读(随园保教)、特教班和送教***的中等及以下学段教育按照生均每年11100元公用经费标准执行,主要用于学校日常运转等支出。
下步,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实现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 孙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