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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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3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1月12日至2016年1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西路110号,邮编:528322 联系电话:0757-25568022 传 真:0757-2553422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佛山市顺德区隆艺德涂料有限公司年产水性涂料830吨建设项目 | 佛山市顺德区隆艺德涂料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富安工业区富兴路4号之十三 |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经营面积1500平方米,年生产水性乳胶漆230吨、真石漆600吨。 | 1、不能回用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和实验设备清洗废水经废水一并收集委托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做好转移台账等;生活污水经独立污水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内河涌,远期排入污水处理厂。 2、加强车间通风换气。设置生产车间边界外防护距离100m。注意对投料口集气罩收集系统、布袋除尘器的维护与保养及及时清理粉尘,保证粉尘的收集和排放。 4、做好厂房隔音、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设施,设备定期进行养护,货物运转和装卸过程应轻放,降低噪声源强,减少其对外界声环境的不利影响。 5、对厂内产生的固体废物经过分类后分别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其转移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 |
勒流街道黄连涌口古庙公园二期(绿道景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黄连社区居民委员会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萧地大马路52号 |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依托原有水环境,增设木栈道,原有的榕树更换树种及改造树池,在原地面上增加绿化活动休闲设施,,鱼塘岸边种植水生植物,天后宫、先蚕庙及公所庙一带地面铺设石板。建成后,构筑物包括:景观树池、景观灯、钓鱼台、石凳、管理竹棚(120m2)、停车广场、景观平台、木栈道、休闲空间等。 | 施工期应做好以下措施: 1、施工时应做好防止噪声扰民措施:避免在夜间(指22时至翌晨6时)和午休时间(指12时至14时)施工,尽量避免深夜施工,施工场地做好隔音防噪的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 2、项目建设方必须注意对施工场地的尽量封闭,减少扬尘对附近居民影响,施工扬尘的防治应做到报告所述的“6个100%”;运输车辆应密封,防止物料洒落;散装物料堆砌区应围护或遮盖;建筑材料弃渣合理利用,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及露天堆积。营运期建议加强对厕所的管理,注意厕所卫生,减少恶臭产生。 3、工程产生少量施工废水,建议对地面水进行组织设计收集,少量含泥沙雨水、泥浆水施工单位须在物料堆放场、施工泥浆产生点应设置沉砂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使用附近公共卫生间,产生的冲便废水、洗手废水经公共厕所自身的处理设施处理后排至附近内河涌。禁止项目将淤泥、垃圾往顺德水道倾倒。 营运期应做好以下措施: 1、要积极着眼保护当地生态景观,全面落实绿化措施及绿化的维护。 2、游客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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