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审批前公示均安镇新华社区居民委员会均南路23号)
我分局现正受理均安镇新华社区居民委员会均南路23号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审批,根据有关规定,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1、设置地点:均安镇新华社区居民委员会均南路23号; 2、广告内容: 格林豪泰酒店; 3、广告设施规格:底长18米;高度2.2米;厚度0.1米; 4、广告类别和结构: 楼顶广告,钢架; 5、申请试用期限:2015年1月12日至2017年1月11日。 二:申请人和联系方式 申请人: 顺德区均安镇沃国假日酒店; 联系地址: 均安镇新华社区居民委员会均南路23号; 联系人: 梁小国; 联系方式: 182****3333。 本项目的审批公示前时间为2014年12月23日至2015年1月6日,如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或投诉。 受理单位: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安分局 地址:均安镇西堤路22号 邮编:528329 联系电话:25508608;传真:25389005。
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安分局 2014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