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乐从镇企业申领招用持就业指导培训结业证的2011年应届大学生就业奖励办事指南
一、申领条件及标准
企业当年新招用“持就业指导培训结业证”的应届高校学生,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满一个月,月工资待遇1100元或以上。试用期结束后,镇政府一次性补贴企业300元/人、奖励应届高校大学生200元/人。
二、程序
(一)提交资料(一式两份):
1、《企业申领招用持“就业指导培训结业证”大学毕业生补贴申请表》;
填表注意:企业全称(公章)、开户银行、账号与开户许可证及营业执照一致
2、《乐从镇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班结业证》及复印件;
3、《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个人页和就业登记页复印件;
注 :该手册必须到乐从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4、《劳动合同》复印件;
5、企业的《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及复印件;
7、企业收到补贴后,请把“收款收据”(抬头:乐从人社局)交乐从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申领企业补贴由镇政府直接划到企业帐户,大学生补贴由本人到乐从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
(三)申请时间:
企业新招用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每年核准发放一次,各企业在试用期后一个月提交资料到乐从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人员和劳务管理股办理。申领补贴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0日。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冒领企业招用“持就业指导培训结业证”大学毕业生就业奖励金;否则,一经查实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联系人:吴***,电话:28331257
乐从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