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安全监管局关于征求顺德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为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区安全监管局起草了《顺德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顺德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为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提高政策制定质量和水平,现将《顺德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如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16年11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顺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通讯地址: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兴顺大道欣荣路西1号
邮政编码:52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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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wps
佛山市顺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