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建立三项机制妥善处理涉访涉诉案件(2007年简报第1期)
三把“金钥匙” 化解千千结
我院建立三项机制妥善处理涉访涉诉案件
2006年以来,我院通过建立落实“三项机制”,解决涉诉涉访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第一季度,当事人对我院判决裁定不服向我院投诉、申诉的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5%;执行方面的投诉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4%;这些案件目前都得到了妥善的解决,没有出现审判执行不公正而导致上访的案件。
一、整合资源:建立信访联动机制
我院长期以来一直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及时解决群众诉讼、帮助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重要出发点。为此,法院专门制定了《佛山市三水区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建立了信访联动机制,即以专门信访窗口为常态,以"院长接待日"为重点,同时在各人民法庭设立兼职信访联络员,以各业务庭和执行局为配合的整个信访联动机制。根据"谁接访、谁负责"原则,由第一个接触到该信访案件的工作人员负责处理该案件,力争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006年,法院院领导和专职信访人员共接待来访人员657人次,处理来信286件次,都给予了耐心、及时的答复,未发生越级上访情况。此外,我院还积极组织和参加了11次联合接访活动,认真解答了来访群众的问题,群众满意率在90%以上。
二、分类处理:建立多元化解决矛盾机制
维护社会稳定,必须要具备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的能力,因此建立多元化解决矛盾机制至关重要。我院以服务经济建设的大局为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立足审判执行的本职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解决矛盾机制:
民商事审判注重调解,坚决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案结事了"的方针,积极推行“法官助理庭前调解”、“法官庭审调解”“特邀诉讼调解员协助调解”的三级调解制度,积极构建中心人民法庭与镇司法所、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之间的诉调对接机制。2006年,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为30.1%,其中4个人民法庭的调解撤诉率达到了50.2%;行政审判注重协调,我院通过加大行政协调力度,力争促进行政诉讼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和解,维护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收到了监督与维权共赢的结果;刑事审判注重打击与补偿,对触犯刑法的犯罪分子予以坚决打击,在打击的同时我院还积极探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解决方法,力争给被害人以最大的物质补偿,以弥补受害人的心灵创伤,维护和谐的社会局面.2007年截止到5月28日,我院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5件,涉及请求赔偿的刑事被害人43人,判决赔偿金额242.48万元,维护安定团结的社会治安环境,此外,我院还加大对未成年罪犯等的感化和关怀,力争让他们有机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从根本上减少刑事案件发生率。
三、软硬结合:建立法律预防和惩处机制
维护社会稳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一方面要求我们防范于未然,另一方面又要求我们对任何可能危害社会稳定的情况进行严厉打击和惩处,塑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此,我院从软、硬两方面着手,通过软硬结合,建立了法律预防和惩处机制。除了我院信访工作人员细心、热心、诚心的接待每一位当事人,第一时间协调解决涉法涉诉案件外,我院还通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法官联合普法活动、巡回法庭审判活动,对群众进行普法、释法,提高群众的法律知识,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避免群众因法律知识的欠缺而发生上访或过激行为。法律惩处上,我院加大了打击和惩治力度,根据法律规定从严从重打击重大刑事犯罪分子,还开展了多样化的执行活动。2006年全年我院共开展集中执行、集中兑现、“夜间、凌晨集中行动”达30次以上,曝光“老赖”25人次,实施司法拘留60余人次,有力地促进了案件执结,把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落实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