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清单将实施
权责清单将实施
三水权责清单进入最后审批阶段。 |
权责清单管理模式的推出就像斩向权力寻租的一把利剑。 |
12月10日,三水区政协召开的《关于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进透明政府建设的建议》提案督办会议,作为书记督办提案,区委书记苏伟波在会议上强调,三水要继续在“软环境”上做文章,包括负面清单在内的权责清单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的具体体现,也是三水经济社会发展、管理迈上新台阶的必由途径。
尽管三水不是佛山第一个提出“负面清单”的区政府,但是作为近期政府经济管理类的新名词,“负面清单”一出现便引起了多方关注。那么究竟“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的利好究竟在哪?
毋庸置疑,企业项目负面清单的推出必然会提高项目的准入门槛,这样更能保证符合三水产业持续发展、转型发展、绿色发展方向的企业进驻,这样对全区产业的转型升级及梯度转移大有裨益。
审批:权责清单进入最后审批阶段
今年4月16日,三水正式启动编制政府权责清单工作,目前,三水的政府权责清单已进入最后审批阶段,即将正式对外公布实施。
作为三水今年16项重点改革专题工作之一,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区发改局等部门成立编制工作专责小组共同推进此项工作。其中,行政职权清单是按“法无授权则禁止”原则依法确定的行政职权的总和,将各部门的权责规定得一清二楚。据统计,目前三水全区参与改革的36个行政机关共清理出区级行政职权8705项。而按照“法无禁止则准入”、“权责对等”原则编制的负面清单、审批清单和监管清单,则清晰列出了企业投资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管理准则,明确政府与企业、市场的活动边界。三水区相关负责人介绍,行政职权清单是按照“法无授权即禁止”原则依法确定行政职权的总和,将各部门的权责规定得一清二楚。
作用:明确政府权责方便市民办事
据悉,权责清单的编制旨在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构筑阳光透明的运行机制。
有观察人士指出,“行政职权清单”主要以部门为单位编制清单摸清家底;其他3张清单则主要针对市场准入和监管领域,制定针对市场准入和监管的“三单”,能够打破部门存在的口径不统一、各自为政的管理现状,以清单形式公布实施,也让群众和企业办事一目了然。
在具体操作中,三水依照“投资强度、创税能力”两大指标,制定每个产业在不同镇街区域的转入标准,达不到标准则视为“负面清单项目”,不予准入。此外,4份权责清单明确后,行政部门在办事审批等权力运行时“踢皮球”的现象将得到遏制。比如说,以前企业想来三水开一家陶瓷厂,相关审批权分散在多个部门。现在,通过负面清单形式,列明本地区范围内禁止和限制投资领域,办事企业就能一目了然能否开办及开办条件。
“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有效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区行政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来规范权力运行,压缩部门自由裁量权,使权力寻租“无处下手”。
观察:优化行政机构激发市场活力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审批制度由于繁杂且不规范,已成为改善投资环境的掣肘。而权责清单管理模式的推出就像斩向权力寻租的一把利剑,一方面可以有效防止行政审批过程中“吃、拿、卡、要”问题;另一方面还能将更多的行政资源从事前的审批上抽离,加大对过程事后监管的力度。
随着权责清单的推出,政府的职能正在悄然发生改变。政府与市场关系边界得以厘清,政府保留了大比重的自由裁量权的局面也将得到改变,资源分配将由行政权力转向市场。
对企业而言,“权责清单”管理模式的推出无疑是利好的,一方面政府行使审批事权的下放能缩短企业进入的时间;另一方面,企业在今后的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吃、拿、卡、要”问题将越来越少。
对政府而言,“权责清单”的管理模式必然会优化调整行政权力机构。管理职能的转变以及事权的下放,一些繁冗的机构必然会被精简。政府在推进办事效率的同时,还有可能摆脱一些长期拖累地方财政的包袱。
由此来看,在权责清单的管理模式下,不仅行政效率会有所提高,市场的主体作用将会进一步被激发,从而促进区内经济转型升级。可以说权责清单的推出在促使经济转型的同时,还能有效地制约了公权力、遏制了腐败发生。
链接:何为“权责清单”?
权责清单包括行政职权清单、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投资准入审批清单和市场监管清单共四份清单。
“行政职权清单”是各有关部门按“法无授权则禁止”原则依法确定的行政职权的总和,是针对政府职能和职权,以部门为单位编制的清单,是部门职权事项的集合。
“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是充分考虑本地区现有的产业基础和未来经济定位,以提升行政管理透明度和开放度为目的,列明本地区范围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的领域、产业及经济活动的清单。
“投资准入审批清单”是对需要经过审批获得授权方可准入的投资经营活动,对应其领域、行业、产业列明准入基本条件,准入审批部门、准入审批事项、权属划分的清单。
“市场监管清单”是针对本部门管理的行业或领域,按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要求,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内容、监管措施、监管标准,以及履行监管职责赋予的执法职权,制定监管标准(包括生产经营活动标准和产品〈服务〉质量标准)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