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镇公开招聘村(居)委计生专干招聘公告
根据我镇各村(居)委会计生工作开展的需求,现公开招聘7名村(居)委会计生专干,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村(居)委会计生专干7名。分别为范湖村(居)委2名、华布村委1名、三江村委2名、三溪村委2名。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六)招聘岗位要求为所属村(居)委会户口,全日制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年龄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天)。
(七)有违法、违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考者根据招聘条件报考相应职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的职位,则减少招聘人数,直至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报考人数小于3人的职位,不予开考。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7月28日至8月5日。
报名地点:乐平镇委组织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757-87392569。
报名方式: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暂未发放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凭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所有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为户主页和本人页),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
2.报名要求: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镇委组织工作办公室按照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初次审查,审查合格后交镇考试工作领导组进行复审。经初审和复审合格者,可进入笔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笔试内容:一是计生知识综合测试;二是电脑操作。以上两项考试成绩各按50%计入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相关政审考察工作,同时进一步核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和考察合格的考生,予以录用,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乐平镇委组织工作办公室
2014年7月14日
***:乐平镇公开招聘村(居)委计生专干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