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纳米磷酸铁锂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纳米磷酸铁锂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为广泛收集、了解广大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建设单位于2015年6月18日在明城镇政府网和项目附近主要敏感点进行了项目第一次公示,当时项目名称为“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纳米磷酸铁锂二期扩建项目”,现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更名为“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纳米磷酸铁锂二期项目”。现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本项目的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纳米磷酸铁锂二期项目
(2)建设单位: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桥头路1号,建设单位拟租用现有厂区东侧的高田塑料包装公司厂房用于二期工程建设
(4)项目性质:改扩建
(5)项目概况: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26日取得《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纳米磷酸铁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佛环函[2012]625号),批准建设规模为年产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纳米磷酸铁锂3000吨。为提高产品品质和改善流程,建设单位对原项目工艺和设备进行调整和变更,调整变更前后产品种类和规模不变,并于2015年3月16日取得《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纳米磷酸铁锂生产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佛环函[2015]253号)。因公司发展需要,建设单位拟租用现有厂区西侧的高田塑料包装公司厂房用于二期工程建设,二期项目工艺、设备及产品种类不变,生产规模为年产纳米磷酸铁锂7000吨。二期项目总投资0.7亿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在施工期间对环境具有短暂性影响,施工结束后将消失。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为①废气:粉尘、二氧化氮、氮氧化物、厨房油烟废气等;②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③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④固体废物:废弃包装袋、生活垃圾、布袋回收粉尘、废SDG吸收剂等。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表明:①大气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均可达标;②项目建成后无组织废气在厂界处的最大浓度可达到厂界无组织监控限值以及环境质量标准要求;③经计算:颗粒物及氮氧化物均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车间地面清洗水及尿素喷淋水。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明城镇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高明河。从污水处理能力和处理工艺两方面综合考虑,本项目污水处理方案是可行的。
声环境影响预测表明:厂内各噪声源经降噪、防噪处理并经车间墙壁屏蔽后,传播至各厂界噪声预测点时噪声值都有较大程度的衰减。经预测,厂界噪声均能达标,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废包装材料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布袋回收粉尘回用于生产中,废SDG吸收剂可作肥料使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小,通过以上途径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设备维修废机械油和含油废威士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发料釜反应工段产生的氮氧化物通过冷凝+吸收塔(六级吸收)+SDG塔吸收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干燥混料工段产生的氮氧化物通过尿素溶液吸收+冷凝+吸收塔(六级吸收)+SDG塔吸收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通过上述防治措施,二期项目排放的颗粒物及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低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2、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明城镇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高明河。从污水处理能力和处理工艺两方面综合考虑,本项目污水处理方案是可行的。
3、噪声防治措施:二期项目营运期的噪声来源于真空泵、粉碎机、细碎机、引风机、空气压缩机、冷却塔等,本项目采取如下治理措施:(1)从声源上控制,空压机、粉碎机、冷却塔、各种泵类等设备选择低噪声设备;(2)降低振动噪声。对空压机和泵类设备采用弹性支撑或弹性连接以减少振动。采用动力消振装置或设置隔振屏。(3)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使设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4)加强厂区及车间四周绿化,种植树木。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废包装材料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布袋回收粉尘回用于生产中,废SDG吸收剂可作肥料使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小,通过以上途径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设备维修废机械油和含油废威士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产品属于国家鼓励类,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选址为工业集中区,符合相关规划。二期工程建成后全厂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有一定增加量,经预测分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周围环境功能仍能满足要求。项目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清洁生产水平较高,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可靠。项目的建设只要严格执行环保法规,按本报告中所述的各项控制污染的防治措施加以严格实施,并确保日后的正常运行,加强管理和监督,则其将发挥良好的环境等各方面效益。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政府网(http://mc.gaoming.gov.cn/)报告书简本,或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时间期限为本公告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周围居民及单位,以及社会各界人士。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①项目建设选址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②本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支持项目的建设;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与期限
公众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或电话的方式,并通过填写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的方式进行。本公告公示期限为本公示之后10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邮箱:542989986@qq.com
联系电话:0757-88838000
传真:0757-88835310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桥头路1号
邮编:528518
2、评价单位:中山大学
联 系 人:吴***
邮箱 :493093553@qq.com
联系电话:020-84112481
传真: 020-84110267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环境科学研究所(地环大楼B611)
邮编:510275
***:德方纳米简本
建设单位: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中山大学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