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梁志浩新建厂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2〕13号
关于梁志浩新建厂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梁志浩新建厂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分局反馈。
一、申请人:梁志浩、LAULISACHU
二、项目名称:梁志浩新建厂房项目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高田路23号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总平面方案
梁志浩新建厂房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353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885.76平方米,容积率面积28399.84平方米,基底面积11902.***4平方米,容积率1.207,建筑密度50.58%,绿地率14.67%,配套停车位42个。
单体方案
该项目共报建建筑单体1个:车间四。
单体总建筑面积9474.71平方米,计容面积9337.04平方米,基底面积2279.71平方米。
经审核,梁志浩新建厂房项目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23日(八个工作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七路388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明城管理所”,邮编:528518。
2.电子邮箱:mc@gaoming.gov.cn
3.联系电话:0757-88838080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反馈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内提交,如期限内没有提交意见则视为同意。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