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高明区第四届激情沧江青年辩论大赛的通知
团明字[2010] 32号
关于举办高明区第四届“激情沧江”
青年辩论大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明区第五届读书节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激发团员青年养成爱好阅读、善于思考和学以致用的良好习惯,同时为青年提供建言献策的良好平台,共青团佛山市高明区委决定举办百家争鸣——第四届“激情沧江”青年辩论大赛,现就本次辩论赛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百家争鸣·激情沧江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佛山市高明区委员会
三、参赛对象
党团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年社团、社会人士、学生(包括在校大中专、高中及中职学生)
四、组队形式
原则上单位以各基层团委、团总支、团支部或青年社团形式组队参赛,个人以自由组队的形式参赛。每队辩手最多可报6名(含后备2名),领队1名。以单位组队的参赛人员可以聘请1名不是本单位人员的辩手,参赛人员的参赛资格由各组队单位负责审核。
五、活动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初赛:6月中旬
2、决赛:6月下旬
六、奖项设置
本次辩论赛设团体奖和个人奖。团体奖设一等奖1队,二等奖2队,三等奖3队,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另设参与奖若干名,颁发证书;个人奖设最佳辩手奖,颁发证书。
七、活动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充分认识本次比赛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并从人财物方面密切配合做好有关组织工作。
2、请各参赛队伍要在6月2日前填好报名表并上交。
联系人:潘胜雄、谭志清,联系电话:88828987
***:
1、高明区第四届“激情沧江”青年辩论大赛活动方案
2、高明区第四届“激情沧江”青年辩论大赛报名表
共青团佛山市高明区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读书节 辩论赛 通知 |
抄送:共青团佛山市委,区文明办,区委吴耀棠常委、严冰常委 |
共青团佛山市高明区委员会宣传部 2010年5月24日印 |
***1:
高明区第四届“激情沧江”青年辩论大赛活动方案
一、比赛时间:2010年6月
二、主办单位:共青团佛山市高明区委员会
三、参赛对象:党团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年社团、社会人士、学生(包括在校大中专、高中及中职学生)
四、比赛方式:
1、初赛和决赛
初赛各代表队分组抽签进行对垒,决出6支代表队进入决赛。
2、赛制
采用计分制,前六名进入决赛,抽签决定辩论对手。
3、组队
原则上单位以各基层团委、团总支、团支部或青年社团形式组队参赛,个人以自由组队的形式参赛。每队辩手最多可报6名(含后备2名),领队1名。以单位组队的参赛人员可以聘请1名不是本单位人员的辩手,参赛人员的参赛资格由各组队单位负责审核。
五、拟选辩题:
围绕高明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焦点问题,尤其是当前高明人民关心的民生问题、青年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辩论。(具体辩题另行通知)
六、相关要求:
1、各参赛队要求统一着装;
2、文明论辩,不进行过激言语及人身攻击;
3、辩论采用普通话进行;
4、辩论赛开始后10分钟未到者,视为弃权,判为负方;
5、每场比赛的出场队员名单及辩序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确因客观原因需变更的,必须在比赛前一天提出申请,并获批准;
6、报名工作完成后,集中赛前培训并进行抽签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七、奖励办法
本次辩论赛设团体奖和个人奖。团体奖设一等奖1队,二等奖2队,三等奖3队,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另设参与奖若干名,颁发证书;个人奖设最佳辩手奖,颁发证书。
八、报名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6月5日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认真按报名表要求填写;
2、报名地点:团区委宣传部。
九、其它事项:
1、各参赛队所需用品,自行统筹解决;
2、比赛程序、规则、评分规则等另行印发至各参赛队伍。
十、联系人员及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潘胜雄、谭志清,88828986
十一、本次活动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
高明区第四届“激情沧江”青年辩论大赛报名表
队伍名称:
领 队: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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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手姓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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