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山语湖花园二期(御湖路2425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联合验收)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5-07-20至2015-07-2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邮编:528200
联系电话:0757-86297624、86297622
传 真:0757-86297622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中信山语湖花园二期(御湖路24、25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联合验收) | 里水镇和顺办事处美景大道地段 | 中信保利达地产佛山有限公司 | 验收调查单位: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广东维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美景大道,总投资172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3万元,总建筑面积30453.4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8172.76㎡,地下室建筑面积为2280.7㎡。主要建筑规模包括2栋高层住宅,其中24座为地上29层、地下1层,25座为地上28层、地下1层。项目配套风机房2个。 | 1、项目施工期间做好水土防护措施,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引入市政管网。 2、项目施工期通过场地洒水等措施,减少施工粉尘对外产生的影响。 3、项目方合理安排施工期间的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施工场地进行围蔽等措施,减少施工期间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4、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引入里水和顺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5、项目设置专门油烟管道,油烟通过管道引致楼顶排放。 6、项目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过排风系统收集后引至地面排放。 7、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 无收到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