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灯湖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标段(保利水城保利西街公共空间景观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千灯湖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标段(保利水城、保利西街公共空间景观提升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2.2 项目建设规模:千灯湖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标段(保利水城、保利西街公共空间景观提升工程);修复栏杆约1700m,绿化提升面积约3200㎡,修复广场铺装约1300㎡,修复树池花基约610m,修复贯通园路约1800m。
2.3 计划工期:150个日历天。其中园建部分及厕所安装部分必须在2019年3月15日前完工,其它项目按合同工期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天罚款人民币5000元。
2.4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招标备案预算价)为:人民币 7,345,077.95 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工程施工期间和质保期内的安全、文明施工执行《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关于加强桂城街道各类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意见》、《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建筑企业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 或“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农商银行缴款,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8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汇款凭证(不记名)方可获取招标文件。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②账号:8002***********45;③收款人开户行:南海农商银行桂城支行;④款项来源:保利景观提升招标文件费。
备注:“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必须填写,则填写“桂城街道”。
购买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所)。
5.2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 9 时 00 分起至 2018 年11月16日 17 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报名。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 14.6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资料的递交
7.1 投标资料递交时间:2018年12月5日 8时30 分~9 时30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文件或投标文件(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7.2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所)。
7.3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资料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资料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进行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资料。
7.3.1投标人可委派特定人员(法定代表人)到场,开标前将对特定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则视为投标人的特定人员未到场。特定人员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7.4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的同时,必须出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确认已购买本工程招标文件的银行缴款回执。所有投标单位须凭银行缴款回执作为凭证递交投标资料,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料。
7.4.1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交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企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如网银转账,则需打印网上转账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证件及资料(含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采用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的项目,投标人提交证照原件时应将所有证照原件(除投标报名回执外)密封在一个密封封套内,并在封套表面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证照原件数量(格式详见***《证照原件登记表》),招标代理在收取原件时不对原件进行逐一核对;抽签结束后,招标代理再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和候补入围投标人的证照原件进行拆封,逐一核对收取,收取原件数量以核对后收取数量为准,其他投标人的原件退回。
7.5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政府门户网站内的桂城街道办事处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c/index.html )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66号三楼 |
邮 编:528200 | 邮编:528200 |
联 系 人:任工 | 联系人:赖工 |
电 话:0757-86331904 | 电话:0757-86228376、86286806 |
传 真:0757-81210786 | 传真:0757-86281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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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