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动物诊疗机构用药告知书
各动物诊疗机构:
近期,我局在巡查中发现部分动物诊疗机构存在使用假兽药和人用药行为,对违法单位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为了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范动物诊疗行为,维护动物饲养人员的权益,规范动物诊疗活动管理。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动物诊疗相关法律法规
各动物诊疗机构负责人、执业兽医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正确使用兽药
1、必须从合法途径购买兽药
一要从通过农业部GMP认证、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或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的国内外合法生产企业购买兽药。二要从兽药GSP验收合格,持有《兽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采购兽药。
2、只有通过注册的执业兽医才能开具处方
各动物诊疗机构的执业兽医必须在“全国兽医队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只有通过注册的执业兽医才可开具处方(执业助理兽医师通过在“全国兽医队伍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可开具处方)。
3、正确认识兽药
正规的国产普通兽药外包装上有如下字样:兽药字(201X)XXXXXXXXX;
正规的国产兽药生物制品外包装上有如下字样:兽药生字(201X)XXXXXXXXX;
正规的进口普通兽药和生物制品外包装上有如下字样:(201X)外兽药字XX号。
各动物诊疗机构负责人、执业兽医在购买兽药和生物制品时必须登入“中国兽药信息网”核实兽药真伪。
请各动物诊疗机构负责人、执业兽医自行检查药房的兽药,核实兽药真伪,不使用假劣兽药。
4、禁止使用人用药物
5、违法使用兽药的处罚
如发现使用假劣兽药和人用药物,我局将根据《动物诊疗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对违法单位进行处罚,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如经检查发现有违法使用假劣兽药和人用药物,我局将坚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请各动物诊疗机构务必遵守。
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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