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永顺昌家具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公示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我局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3月28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评批号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佛山市禅城区永顺昌家具厂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开发区岗贝 | 佛山市禅城区永顺昌家具厂 | 原审批:B2005-0135; 后环评: CHB2015-1-15 | 广州纳佳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年生产铁架床5000张。主要设备:冲床6台、切割机2台、喷粉柜1台、固化炉1套、喷砂机1台、电焊机5台、吊机1台、流水生产线1条、弯管机1台。工艺流程:铁管、铁板→开料、冲压→焊接→喷砂→喷涂→固化→成品。 | 该项目按要求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工作。项目设员工宿舍,撤销员工食堂,不产生油烟废气;无生产废水产生不设排放口;生活污水经自建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道;焊接工序焊烟自然扩散;喷砂工序粉尘经旋风分离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喷涂粉尘经高效滤芯回收装置处理;固化工序有机废气经等离子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固化炉使用液化石油气为燃料,烟气由专用管道引至高空排放;粉末涂料废气包装物交还厂商回收利用;金刚砂碎砂循环使用;生产边角料交由有资质的固体废物回收公司回收利用;根据验收监测报告[NJ1601120104]显示:固化工序有机废气处理后排放口监测值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中规定的排放限值Ⅱ时段排放标准;各厂界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各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
受理单位: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南庄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季华西路131号1#楼A座5楼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南庄分局)
联系电话:0757-82520842
传 真:0757-82520842
电子邮箱:huanbao8533682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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