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南庄司法所公安民警协助开展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效果好
5月份以来,根据《佛山市公安局 佛山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选派公安干警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及重点人员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民警叶耀生、卢剑锋接受佛山市公安局和佛山市司法局的指派,到南庄司法所协助开展社区矫正的管理工作,充实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力量,有效提高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
一、规范矫正衔接,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推进。一是鉴于近期非南庄户籍人员酒驾案件较多,两公安民警积极协助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变更调查评估工作,认真核实其居住信息、家庭情况和工作情况,并制作调查评估报告;二是在社区矫正人员首次报到时,两公安民警身着公安制服,严格核实其身份信息、居住信息、相关法律文书材料等,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告知其权利和义务,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三是入矫后,两公安民警都会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参与制定《矫正方案》,以便建立一人一档;四是解矫时,两公安民警主动参与解矫宣告,并对解矫人员进行解矫谈话,让其树立遵纪守法意识,更好地融入社会。
二、规范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各类矫正措施。两公安民警主动向南庄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严格落实报到、思想汇报、公益劳动、请(销)假等制度,指导该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考核。7月15日,两公安民警与该所工作人员组织所有社区矫正人员开展社区矫正人员法制教育学习培训班,向社区矫正人员讲解社区矫正管理的当面报到、请销假、扣分考核、人机分离等相关规定,提出自爱自律、心存感恩、主动沟通等要求,并向全体社区矫正人员公示了联系手机,以便日后方便沟通管理。
三、注重工作实效,坚持人性化监管。两公安民警高度重视心理矫治工作,按要求落实社区矫正过程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健康教育,与有心理偏差的社区矫正人员面谈,密切留意其心理变化,掌握其思想动态,适时进行心理干预、疏导、感化,转化和弱化其消极思想和心理,有效化解矛盾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