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能单位须考核打分
今后,包括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在内的所有独立核算的用能单位都将面临强制性的能源计量检查考核。满分100分,70分“及格”。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15日表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核查制度已在我市范围正式推行,至2010年核查对象将扩大至全市所有用能单位。
据悉,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已相继实施。市质监局15日为此开办第一期培训班。
据其介绍,检查考核是根据国家标准指定量化考核指标,总分100分,涉及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能源计量器具计量性能、能源计量数据应用及其效果4大现场核查项目。由质监部门检查组逐项现场检查考核后打分,评分达95分以上为优秀,80~94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少于70分为不合格企业。
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用能单位将获得相应证书,并于每年证书有效期到期前一个月向当地质监部门申请复查;“不及格”的单位将收到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整改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逾期未整改合格的,还将被依法查处。(来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