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公办学校春季转学15日启动
1月15日至16日家长可到有学位的学校报名申请
●现在禅城区公办学校以外的学校就读,并已取得全国学籍的禅城区户籍生(2018年1月15日前入户)
●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非户籍人口子女
1月15日至16日报名申请
1月26日公布户籍生安排结果
2月5日公布非户籍生安排结果
昨日(11日),记者从区教育局获悉,禅城区2018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将于1月15日至16日接受转入申请,家长可根据转入年级需求,到有学位的学校报名申请。申请转入户籍生、非户籍生安排结果分别于1月26日、2月5日公布。
禅城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在禅城区公办学校以外的学校就读,并已取得全国学籍的禅城区户籍生(2018年1月15日前入户)、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非户籍人口子女这两类学生可申请插班转入禅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安排完申请转入户籍生后,学校仍有可供转入学位的,可依次安排在本校申请的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非户籍人口子女插班入读。”
此外,小学、初中起始年级(一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不予转学,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留级或跳级)。
“本学期禅城区公办学校插班转入申请时间为1月15日至16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家长可根据转入年级需求,前往该年级有学位的学校报名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该负责人说,申请转入户籍生、非户籍生安排结果分别于1月26日、2月5日公布。
该负责人提醒,禅城区公办学校已于一年级满额招生,很可能出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超出可供转入学位数的情况。请家长做好未被安排、需回原校或其他学校就读的准备。只要学籍未变动,原学校就不能拒绝学生回校。
同时,对于申请材料造假的,或隐瞒真实学籍信息欲留级或跳级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资格。而禅城区民办学校可在办学许可证批准的办学规模内,自主接受插班报名。家长可根据需要,选择有学位的民办学校进行申请。
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学校(含公、民办学校)不得接收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转学学生。对于审核同意转入的,应遵循“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原则,按要求办理转学手续,并及时在全国学籍系统办理学籍转接。“先借读、不办转学手续”的做法属于违规行为。(来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