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印发禅城区房屋建筑工地开展清除垃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禅建发〔2015〕806号
区质安站,各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清除垃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房屋建筑工地实际,我局制定了《禅城区房屋建筑工地开展“清除垃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5年12月3日
禅城区房屋建筑工地开展“清除垃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清除垃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房屋建筑工地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行动对我区房屋建筑工地内的建筑垃圾进行彻底排除和清理,进一步提升我区房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规范建筑垃圾、渣土处置 。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了房屋建筑工地开展“清除垃圾”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郑剑兴副局长任组长,王国盛、罗伟雄任副组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区质安站相关人员为组员。
三、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到2015年12月31日。
四、整治范围
区内所有报建的房屋建筑工地
五、整治内容
(一)施工现场整治。各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和《佛山市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对施工场地内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清理。
(二)建筑垃圾处置整治。各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照《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禅城区建筑渣土管理办法》要求,对所属建筑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渣土进行规范化处置。
五、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具体指导所属项目工地开展整治行动;各项目工地要结合施工实际,合理分配时间,集中力量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二)突出整治效果。整治过程中,各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把握整治标准,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整治达到预期的效果。12月下旬,我局将组织开展清除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大检查,对整治效果不利的单位,我局将进行通报批评。
(三)构建长效机制。建筑施工是一项持续时间较长的工作,各施工、监理单位要以此次整治行动为契机,在本企业、各个项目工地建立一套常态化、系统化的建筑垃圾处理机制。
各施工、监理单位制定的整治方案留项目部备查;整治工作总结和《禅城区“清除垃圾”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见***)于2016年1月4日前报我局。
***:禅城区“清除垃圾”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禅建发[2015]806号)关于印发禅城区房屋建筑工地开展“清除垃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已盖章).doc
***:禅城区“清除垃圾”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doc